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作为推动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创新驱动、全面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印发《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拉开了开发区二次创新创业的大幕。山西省委编办在充分总结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大力深化开发区改革,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更大突破。
一、以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为引擎,推动开发区整合设置
按照“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八字方针,充分发挥综改示范区驱动带动作用,推动解决开发区块头不大、作用有限、带动力不够的问题。“整合”,就是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主体,对地域相邻、产业趋同、功能互补、规模较小、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各类“小散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进行整顿合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将太原、晋中两市的4个国家级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以及大学城园区等8个开发区(园区)进行整合,将示范区管委会由原来的5个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为1个,机关编制由423名压缩为146名,形成“一区多园”新格局。以示范区为样板,其他开发区的设立均整合了设在市县区域内的功能相近的各类工业产业园区,极大优化了开发区的功能布局。“改制”,就是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关系,着力推进“三化三制”(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任期制、聘任制、绩效薪酬制),强化开发区经济属性。将各类开发区统一归口商务部门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全面推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一肩挑”,理顺领导体制;省市县三级切实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实现“办事不出区”;明确县(市)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解决开发区与当地政府人、财、地、统计、社会管理等“两张皮”问题。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将开发区人力精力更多地集中聚集到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上。“扩区”,根据实事求是、适度超前、依法依规、集约高效的原则,按照占全省国土面积2%左右、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总思路,以国家级和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通过整合、共建、一区多园等模式实现扩区,拓展发展空间,争取未来15-20年时间,实现“一市一国家级开发区、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布局建设。“调规”,按照“五规合一”要求,将开发区的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目前,经国务院或山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共有67家,全省59家工业类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275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5%,初步形成了省综改示范区牵引,工业综合类开发区为主,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协同发展的格局,开发区战略载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实现高效运转
针对山西省开发区管理体制僵化、效能不高的问题,坚持顶层设置和规划引领,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转变管理职能,精干管理机构,实现高效运转。一是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将开发区统一规范为所在地政府派出机构,将设在县的开发区管委会由市政府派出调整为县政府派出,并相应明确管委会的规格。省市县三级均设立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为开发区的设立、升级、扩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提供服务。二是创新开发区管理运营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行“三合一管委会”模式、区政合一模式和企业化管理模式等有利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管理运营模式。“三合一管委会”模式,是将部分开发区独立设置的管委会,根据省、市、县政府授权行使管理职能,以管委会为主导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其管委会内设机构一般为6-8个,可由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调整内设机构编制、职数、名称、职能。“区政合一”模式,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由所在地政府领导人员兼任,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依托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开发区行政管理事务。其管委会内设机构一般为3个左右,原则上不设派驻机构,相关职责由所在地政府承担。“企业化管理”模式,以企业为主导对开发区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模式,政府向开发区派出一个精干的管理机构或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发区的审批和行政管理事务,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他事务由管理运营开发区的企业负责。原则上不设派驻机构,相关职责由所在地政府承担。通过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整合优化派驻机构,实现精简、高效、便利化。三是明确开发区职能权限。省人大出台《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开发区定位和作用,剥离开发区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将社会管理事务划转地方政府,开发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在与国家大政方针、上位法的原则和精神相一致的基础上,将在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规,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开发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优化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开发区内生动力活力
通过搭好平台、创优环境、筑巢引凤,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增强开发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吸引力。一是切实下放管理权限。本着“能放尽放,能授尽授”原则,推动向开发区赋权,经山西省人大授权,山西省政府向省综改示范区下放33项省级管理权限并扩大适用到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市县共向省级各类开发区赋予审批、规划、土地、环保、执法等管理权限8384项。同时,围绕“精准性、合法性、可行性”的赋权要求,制定并公布开发区权责清单,做到赋权事项全面梳理、全面对接、全面落地。二是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省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大厅管服务”的管理模式。各开发区统一设立综合执法局,整合开发区管委会所属的各类行政执法队伍,以管委会名义实行综合执法;各部门向开发区的派驻机构实行联合执法。统一设立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区内企业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服务,对区内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全方位窗口政务服务。按照便民利企原则,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在开发区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最多跑一次”等管理服务改革。三是积极推行管运分离改革。以“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任期制、聘任制、绩效薪酬制”落地见效为重点,在开发区全面推行“三化三制”改革。探索推行开发区管理与运营分离,出台《山西省开发区管理和运营分离改革的指导意见》,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组建运营团队建设运营开发区;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开展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对标高标准国际合作园区,聚焦重点国别、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目前,35家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投融资、运营服务等领域引入市场主体74个,有力推动了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三化”管理运行机制。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改革顺利推进,有38家开发区已实行“三制”改革,极大调动了开发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创新考核奖惩机制。市县和开发区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进退机制,国家级开发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调整领导班子;省级开发区连续两年考核排名不合格的,退出省级开发区。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以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发区空间规划布局初步成型,经济发展带动作用逐步显现。截至2018年底,开发区集聚了43031家入区企业,纳入统计的37个工业类开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47亿元,同比增长13.9%,高出全省增速7.2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带动其他开发区、全省各开发区引领转型综改的局面。我们将紧密跟进掌握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持续深化开发区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为全面实现开发区发展战略定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