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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时间:2019-01-18   浏览次数:   来源:黄河新闻网   【字体:

2019年1月17日,运城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市委书记刘志宏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政机构改革的总要求和鲜明时代特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为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运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朱鹏主持会议,并宣读《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市政协主席张润喜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刘志宏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动机构改革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试金石,旗帜鲜明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始终当好改革促进派。

刘志宏强调,要准确把握党政机构改革的总要求和鲜明时代特征,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政治担当。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主题统领,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强坚实的组织基础和系统有效的工作体系;把整体重构作为改革方法,在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中,注重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统和分、大和小的关系;把系统简约高效作为基本原则,通过深入改革,使党政机构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把法治作为重要保障,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工作,做到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好地形成机构改革总体效应。

刘志宏强调,要深刻领会全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一是健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条主线,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前”的要求,着力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从起步开局就要把党建工作抓紧抓牢,把党建工作安排好,把党建责任落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推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为运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三是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导向。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集中进行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四是立足运城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积极用好中央和省委赋予的自主权,在中央和省的政策框架内,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和调整一批体现运城特色的机构。

刘志宏强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强化领导责任。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管市领导要深入一线指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新组建的领导班子对各项安排到位到岗、查铺查哨。要抓好关键环节。紧凑有序推进转隶重组,突出抓好机构编制“三定”工作,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集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要端正用人导向。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市委“五看”选人用人机制和办法,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要统筹县级改革。做到与市级机构改革有机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全市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朱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机构改革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机构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既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以改革实际效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改革与发展齐头并进。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浓就《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周跃武宣读《关于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全市深化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的通知》。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法检两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省驻运主要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各县(市、区)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大会结束后,市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还召开全体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王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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