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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三精三高”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时间:2021-11-30   浏览次数:   来源:古县县委编办   作者:刘敏   【字体:

古县县委编办全面落实省委编办、市委编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数据信息基础性作用,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精密部署,高效率推进。及时召开机构编制核查部署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成立核查专班。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对核查的范围内容、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作具体安排,细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信息专项调查表》,指导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按单位自查、监督公示、数据上报、数据比对、实地核查、数据更新等6个环节推进,环环相扣,时间紧凑。同时,制定《2021年古县机构编制核查时间安排表》,将全县所有核查单位分成7类,分批分期做好数据比对和上报,确保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二是精细分工,高标准把关。成立由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组成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结合职责分工对各类表格信息逐项比对,采取“集中对账”和“现场查验”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的核查,组织部门负责干部配备、公务员职级使用等情况的核查,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供养人员各项信息核查,人社部门负责参保人员各项信息核查,四部门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对不一致的数据查阅档案核实,比对无误后分别出具《古县机构编制核查数据联合审核意见》,确保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精准核查,高质量完成。县委编办坚持与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和解决问题相结合,按照“三步走”原则,精准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首先依据“三定”规定、编制事项调整文件和人员变动文件等,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各项信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完善实名制系统数据。其次指导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参照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和参保信息等,填写各类核查表格,进行初步核对。最后按行政和事业单位分成2组,分别由2名分管领导负责,认真分析数据,集中比对审核,建立问题清单,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核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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