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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委编办“三举措” 助推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来源:沁水县委编办   作者:赵曼曼   【字体: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委、市委编办的统一部署,沁水县委编办坚持“靠前谋划、贴心指导、从严审核”三项举措,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县117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早部署,广宣传,迈出靠前谋划“最先一公里”。对标政策要求,及时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通知》,明确报送时间节点、报送方式、工作流程等事项,厘清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公文传输系统、编办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法人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法人事业单位思想重视程度,强化及时报送意识,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强措施,优服务,走好贴心指导“中间一公里”。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不见面”办公和“网上”办理。各事业单位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报告书,上传举办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图片资料,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资料,减少送达环节。采取“申报不延时,审批不过夜”的工作理念,要求事业单位当天申报、审批部门当天受理、审核,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坚决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进行“一对一、手把手”全程指导。通过微信沟通、电话答疑、远程协助等方式,对各事业单位进行网上培训,真正做到服务到位,精准填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各事业单位规范高效完成法人年检工作。

求实效、严把关,跑完从严审核“最后一公里”。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对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单位进行反复敦促,及时与举办单位沟通协调催办,确保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法人年度报告书》及附件材料严格把关,以举办单位前审为节点,我办审核为重点,对年报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等全面审查。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单位,及时督促其申请变更登记,法人年报期间,对事项发生变化的67家事业单位同步办理了变更登记,进一步保证了年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可疑问题的事业单位,及时开展核实核查,严格审核程序,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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