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省委编办首次参加省委第十二届第三轮巡视,选择忻州的11个县,开展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工作的专项检查。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忻州市以自我革命的意识,认真指导11个县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真整改、实整改、严整改,以整改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态度、体现能力、体现担当、体现忠诚,努力向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抓指导,分析研判精准整改。针对《关于省委第十二届第三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指出县级存在的4大类12项普遍性问题,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推动县级机构编制问题得到全面彻底及时整改。一是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问题整改,根据通报精神,印发《关于认真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从思想认识、制定方案、做实整改、台账管理、时间节点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就学习宣传贯彻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机构编制请示报告事项不规范、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不严格等10类具体问题,对涉及的县进行逐条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全市问题整改台账,为精准指导整改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结合去年开展的主题教育大调研,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静乐、偏关、五寨、繁峙、代县等县,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查进度、看成效,对尚未落实的整改任务问原因、提要求,推动整改任务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
帮整改,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坚持见人见事、见根见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最终见底清零。一是指导督促。跟踪督办11个县把问题表现弄清、把问题成因找准,拿出可操作、可落地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二是销号管理。逐项把关11个县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对推进慢的及时约谈提醒,对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办、实地督查,坚决防止县级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留有死角。三是市县联动整改。对有的县空壳学校、部分少于10名编制的事业单位纳入市委编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市委编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帮助完成整改。
促提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解决问题又建章立制,以崭新面貌推动机构编制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结合年度机构编制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就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制度提出硬性要求,举一反三,推动其他未被巡视的3个县引以为戒,主动查找是否存在的类似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进一步查找市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我市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级机构编制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转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具有机构编制决策权、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选派业务骨干在部分县2023年秋季学期主体培训班课程上,向县党政事业单位中青干部进行专题授课,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进入党校行政学院,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知晓度,增强其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意识,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
截止目前,11个县已普遍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纠正了部分部门机构编制动议和事项申请不规范的问题,加大了机构编制资源内部挖潜、优化配置的力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退3进1”的政策,逐步将实有人员控制在核定的编制内。11个县级机构编制问题,有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的,已全部整改到位,属持续整改提升的问题,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带动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忻州市将运用好党纪学习教育契机,抓好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教育,把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维护好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