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级编办
闻喜县委编办“四抓四提升”抓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
  时间:2024-02-01   浏览次数:   来源:闻喜县委编办   【字体: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近年来,闻喜县委编办始终把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早抓小、综合施策,加快构建宣传教育、制度约束、警示教育、日常监督一体发力的工作体系,着力推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抓宣传教育,提升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紧扣“三个聚焦”,突出防微杜渐,精准聚焦发力。聚焦“关键少数”靶向推送。及时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指导意见》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编委会学习内容,建立部门(单位)新任“一把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机制,推进“关键少数”专门学。聚焦“重点人群”精准施教。不定期举办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积极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党校各类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依托工作调研、部门商谈、实地督导等,持续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保障“重点人群”跟进学。聚焦“绝大多数”多元宣传。在县委编办公众号上及时推送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文件,编印《机构编制文件汇编》《机构编制用语释义》并发放各部门(单位),创新开展“讲‘三定’、议权责、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力促“绝大多数”及时学。

二、抓制度约束,提升机构编制规矩意识。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用制度规范约束机构编制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权限程序。重新修订《编委规则》《编办细则》,对编委、编办主要职责、权限程序予以明确;严格按照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的程序要求,严格执行机构设置、编制总量控制、领导职数核定等刚性规定。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形成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预防教育监督合力。坚决遏制条条干预。把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审批前置条件之一,事先审查申请事项是否存在条条干预问题;明确部门(单位)报请的各类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提前报编办进行审查,防范干预事项发生。

三、抓警示教育,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有针对性进行预防教育。定期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报告情况,依托实名制系统,加强问题筛查与分析研判,重点筛查巡察整改、改革落实、编制使用、职数配备、机构运行等情况,把未病当有病防,进一步筑牢机构编制教育防线。强化问责处理。建立健全预防查处问责一体化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批评纠正、调查移交、追责问责,让制度真正“长牙齿”,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效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警示教育。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对有典型性、普遍性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查处和问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案明规、以案释纪,发挥通报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抓日常监督,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坚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预防教育相结合,抓早抓实常态化监督检查。规范业务办理。修订《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参考模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请示报告、用编审核、职数预审、实名制管理等工作要求,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开展常态治理。常态化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减少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治理,结合部门协作、数据比对、监督检查、日常了解等情况,对应办理下编手续而未及时办理的部门(单位),暂停受理该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依据“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履职越位、缺位、错位,违规设置机构、配备人员,随意解读“三定”规定等,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