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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扎实推进
  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从市农业局获悉,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今年省政府决定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面积,但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目前,市农业局集中组织县农委、县农经中心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培训和解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资料发放等形式进行了宣传,使广大农户明确了补贴对象、范围、标准。严格按照“村组织申报公示,乡镇政府逐户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县级政府审定”的程序,组织开展了面积核实工作。公布了咨询举报电话,开展了政策咨询,解答咨询事项30多件,答疑解惑,做到了群众满意。由分管领导带队,于2018年8月上中旬,集中时间深入到11个县(区、市)的22个乡镇22个村,就补贴面积核实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台账建立、村级公示、乡级逐户核实情况。目前,补贴面积正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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